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X光安检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1  访问次数为:0次   作者:总务科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X光安检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就X光安检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ZSYYY-ZW-2022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X光安检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

 五、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类别

采购地点

采购项目

采购要求

预算指导价(元)

购置X光安检机等设备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入口

X光安检机一台(双摄像头)

1、标准普清单能X射线,1-16倍无级放大,传送带速度 0.22m/s;负载能力100KG;参考外形尺寸(不含接物架) ≥1660mm*746mm*1165mm(长*宽*高)2、穿透力 160KV:≥43mm钢板、110KV:≥18mm钢板,线分辨力 Φ0.0787mm金属丝;穿透分辨力:160KV:≥0.16mm金属丝、110KV:≥0.202mm金属丝;空间分辨力 水平:1.0mm,垂直:1.0mm;3、单次剂量 小于1μGy,泄露剂量 小于0.3μGy/h,X射线发生器 阳极电压:80KV,冷却方式:密封式油冷;3、可通过TCP/IP方式将包裹扫描图像以JPEG格式传输到指定客户端或服务器;4、与高清视频系统联网,推送X光图像,智能识别,远程报警

41420

 

购置X光安检机等设备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入口

执法记录仪二台

2.0寸高清显示屏,高容高压电池,设备可工作12小时,内置6颗大功率红外灯,设备在开启夜视功能后可看清距离10米处的人体轮廓,可插卡,支持8G-256G高速存储,执法仪在电量耗尽前,可自动保存摄录文件,然后关机。

1000

   

购置X光安检机等设备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入口

无线手持对讲机七台

5W大功率输出,语音播报功能,大范围信号覆盖,信号穿透力强。

2100 

 

 

预算总价

 

44520

备注:①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运输、劳务、税票和保养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交钥匙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②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执照及所有产品参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③以上参数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 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所供的服务是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不得分包转包;

2.其他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营业执照及所有产品参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2.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须知

1.各应答人的报价如果高于预算指导价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公告时间:自2022年6 月 1 日起至2022 年6 月 9日09:30止。

3.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6月 9 日09:30

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4.递交方式:直接送达。逾期送达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应答时间:2022年 6 月10 日09:30时;

  应答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八、应答要求

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各项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

1.报价文件(产品名称、数量、单位价格、金额)

2.公司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承诺函。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

5.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应答人应按本询价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以自行设计。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没有资格参加本次询价!

九、报价表(投标单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投标单价

 

 

1

 

 

 

 

 

 

 

 

 

 

 

 

 

 

 

 

 

 

 

 

 

 

 

 

 

 

 

 

合计:

十、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条目号

招标技术需求

投标技术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注:需逐条响应技术要求

十一、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fzdyyy.com/)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干事

联系电话:15946956066

ICP备案信息:赣ICP备09006072号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 抚州市迎宾大道1099号

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址(儿科、肿瘤科、感染科)临川大道241号

医院电话:0794-8623068

投诉电话:0794-8252695

交通提示:市内乘1、2、7、11、36、高铁一路车即到

网站建设: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赣公网安备 36100202000287号